一、事项名称 民政(最低生活保障)
责任处室 社会事务办公室
办理地址 市解放西路457号
咨询电话 0579-82367810
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-下午17:30
办理时限 七个工作日
申办对象资格 根据《市区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》
相关材料 户口簿、身份证
申请书
办理流程 申请-检查-公示-报批
收费标准 无
收费依据 无
办理依据文件
名称及文号 2002年第16号政府令
二、事项名称 特困群众救助申请
责任处室 社会事务办公室
办理地址 解放西路457号
咨询电话 82367810
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-下午17:30
办理时限 每年8月份
申办对象资格 《特困群众救助管理办法》规定
相关材料 申请书
户口本、身份证
办理流程 申请-检查-公示-报批
收费标准 不收费
收费依据 无
办理依据文件
名称及文号 金华市《特困群众救助管理办法》
三、事项名称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
责任处室 社会事务办
办理地址 市解放西路457号
咨询电话 82367812
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:30-11:30;2—17:30
办理时限 即办
申办对象资格 只生育一胎的夫妇,且孩子在14周岁以下。
相关材料 1、独生子女申请表(由计生关系所在地的社区或单位盖章)
2、一张孩子的一寸照片
办理流程 到计生关系所在地社区填表确认
收费标准 无
收费依据 无
办理依据文件
名称及文号 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〉
四、事项名称 办理一胎生殖健康服务证
责任处室 社会事务办
办理地址 市解放西路457号
咨询电话 82367812
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:30-11:00;2—17:30
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或答复
申办对象资格 依法登记结婚怀孕三个月内,夫妻双方属于初婚
相关材料 结婚证、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孕检证明、女方近期1寸照片2张、婚育状况证明、优生检测证明
办理流程 到计生关系所在地社区填表确认
收费标准 不收费
收费依据 无
办理依据文件
名称及文号 《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
五、事项名称 再生育审批
责任处室 社会事务办公室
办理地址 市解放西路457号
咨询电话 82367812
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:30-11:30;2—17:30
办理时限 即办
申办对象资格 符合再生育政策的对象
相关材料 1、再生育审批表2、结婚证原件、复印件3、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(双方)
4、户口簿原件、复印件(双方)5、离婚证原件、复印件6、离婚协议书(有法律效力复印件)7、若丧偶需出具丧偶证明8、初婚未生育证明(由户口所在地的社区盖章)9、第一个孩子出生证或防疫卡10、优生检测证明(区计生指导站)11、已领过独生子女证的,要收回,并退回独生子女费。(领证时,需女方一寸照两张)
办理流程 材料齐全后送区相关部门依法作出批准
收费标准 不收费
收费依据 无
办理依据文件
名称及文号 《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
六、事项名称 流动人口婚育证办理
责任处室 社会事务办
办理地址 市解放西路457号
咨询电话 82367812
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:30-11:30;2—17:30
办理时限 即办
申办对象资格 外出经商务工人员
相关材料 1、持证人的户口本、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
2、持证人的结婚证原件、复印件
3、流动人员婚育证明申请表(由计生关系所在的社区盖章)
4、一寸照片两张
办理流程 材料齐全核定后发放《流动人口婚育证》
收费标准 无
收费依据 无
办理依据文件
名称及文号 《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
七、事项名称 信访事项
责任处室 社会事务办公室
办理地址 市解放西路457号
咨询电话 82367810
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
办理时限 计办
申办对象资格 居民群众
相关材料
办理流程 登记、领导处理、上报
收费标准 无
收费依据 无
办理依据文件
名称及文号 《信访工作条例》
材料明细: